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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12个变化及五个准备(5)

2021-02-23

 
1.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,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;
 
2.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;
 
3.因年中就业、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,减除费用6万元、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、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、企业(职业)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、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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